各学院、各部门:
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开展高校就业创业指导专家遴选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我校可推荐6名自治区高校就业创业指导专家库专家,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申报条件执行《自治区高校就业创业指导专家遴选标准》(附件1)。
二、申报方式
请各学院、各部门符合申报条件的教职工自愿申报并填写《自治区高校就业创业指导专家库专家遴选推荐表》(附件2),汇总专家推荐表(附件3)和证明材料,于3月31日17:00前通过OA发送至招生就业处刘文涛。
提交材料中的专家登记表和证明材料整合为单个PDF 文件,文件以“专家类型(自治区高校就业创业指导专家)+专家姓名+工作单位”命名,大小不超过10M。
三、相关其他要求
(一)申报材料由教育厅进行遴选后确定最终结果。
(二)证明材料需包括被推荐者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职称证书、专业技能或资格证书、获奖证书、教学研究成果及其他证明相关支撑证明材料。
四、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刘文涛13674741026
附件:1.自治区高校就业创业指导专家遴选标准
2.自治区高校就业创业指导专家库专家遴选推荐表
3.自治区高校就业创业指导专家库专家遴选推荐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