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就业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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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就业处2017—2018学年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2018-11-09 10:48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高校信息公开做好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教办厅函〔2018〕80号)要求,根据学校《关于做好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扎实推动学校校务公开工作的常态化、规范化、制度化,进一步增强教职员工的主人翁意识,增强教职员工的民主参与、民主监督的意识与能力,切实维护好全体教职员工的合法权益,努力营造平等、公正、公开的和谐校园氛围,现将招生就业处负责校务公开事项汇报如下:

一、本科、专科、高职高专招生计划、程序、政策及录取结果。

《内蒙古工业大学2018年普通高校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表》、《内蒙古工业大学2018年普通本、专科招生章程》、《内蒙古工业大学2018年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内蒙古自治区适用)》、《内蒙古工业大学2018年高水平运动员招生简章》、《内蒙古工业大学2018年录取分数公示》等以媒体形式(内蒙古工业大学招生信息网、内蒙古招生考生信息网)、宣传材料(《招生简章》、《报考指南》)及文件形式等向全社会公开。

二、招生章程及特殊类型招生办法,分批次、分科类招生计划。

《内蒙古工业大学2018年高水平运动员招生简章》及高水平运动员招生计划、科类等以媒体形式(内蒙古工业大学招生信息网、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平台等)、宣传材料(《招生简章》、《报考指南》)等形式向全社会公开。

三、自主选拔录取、高水平运动员和艺术特长生招生等特殊类型招生入选考生资格及测试结果。

高水平运动员术科测试结果等以媒体形式(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平台等)等形式向全社会公开。

四、考生个人录取信息查询渠道和办法,分批次、分科类录取人数和录取最低分。

录取结果查询、分批次、分科类录取最低分等以媒体形式(内蒙古工业大学招生信息网等)等形式向全社会公开。

五、招生咨询及考生申诉渠道,新生复查期间有关举报、调查及处理结果。

招生咨询、申诉的电话、邮箱以媒体形式(内蒙古工业大学招生信息网等)等形式向全社会公开。录取期间没有举报等事项发生。

六、促进毕业生就业的政策措施和指导服务。

《关于给予机械学院等15个学院2017届毕业生就业工作奖励的决定》、《关于做好我校2018届毕业生求职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关于组织参加就业市场拓展走访活动的通知》、《关于组织参加就业指导工作能力提升培训的通知》、《关于2018届毕业生派遣等事宜的通知》、《关于开展2018届毕业生就业状况跟踪调查的通知》、《关于内蒙古工业大学2018届毕业生档案交接等事宜的通知》等以会议、文件形式等向全校公开。

七、毕业生的规模、结构、就业率、就业流向。

《内蒙古工业大学2019年预计毕业生统计表》、《内蒙古工业大学专业介绍》、《内蒙古工业大学2018届毕业生初次就业率目标分解方案》、《内蒙古工业大学2017年就业质量年度报告》以媒体形式(内蒙古工业大学就业信息网)、会议及文件形式等向全社会公开。

八、高校毕业生就业质量年度报告。

《内蒙古工业大学2017年就业质量年度报告》以媒体形式(内蒙古工业大学就业信息网)、文件形式等向全社会公开。

九、学生就业政策、信息和其他相关信息。

各类就业政策以媒体形式(内蒙古工业大学就业信息网)、文件形式或就业服务月专项活动形式等向全社会公开。

十、部门工作计划、总结。

部门工作要点、重点工作推进表及总结等,以文件、展板形式向全处公开。

十一、其他要公开的事项。

为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工作运行机制和重要事项议事决策制度,加强处内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提高决策的科学性、民主性和规范化管理水平,依据学校相关规定,结合我处处务公开实际,制订了《招生就业处处务会议制度》、《招生就业处经费使用管理办法》、《内蒙古工业大学招生就业处接待制度》、《招生就业处固定资产管理实施细则(试行)》、《招生就业处学生助理选聘及管理办法(试行)》、《招生就业处采购工作实施细则》等规章制度。

所有招生就业处校务公开的事项,在时间、范围、内容等都按学校文件要求公开,今后我处将继续按学校有关规定要求执行校务公开。

内蒙古工业大学招生就业处

2018年1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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