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年9月
招生就业处在学校党委和行政的领导下,负责全校普通本科生的招生和研究生、本科学生的就业工作。其主要工作职责是:
(一)负责拟定学校招生章程及招生工作相关规章制度。
(二)负责编制、报批、落实学校招生计划。
(三)负责组织开展招生宣传咨询和生源基地的建设工作。
(四)负责普通本科招生录取及录取通知书的发放工作。
(五)负责拟定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相关规章制度。
(六)负责编制、审核、报批、执行毕业生就业计划。
(七)负责就业指导和服务,做好职业生涯规划与就业指导课程建设和二级学院教师培训等相关工作。
(八)负责组织就业市场开拓与就业工作站建设,做好就业信息的搜集与发布工作,审核来校招聘单位资质审核,规范开展校园专场招聘会、大型校园就业洽谈会。
(九)负责指导毕业生(含结业生)及时完成毕业去向登记,核实信息后及时报教育厅备案。组织各学院做好毕业生档案转递工作。
(十)负责招生、就业管理系统信息化建设及招生、就业的建设与管理工作。
(十一)负责牵头组织、协助开展校内相关委员会、领导小组、研究会(所)以及挂靠机构的日常工作,完善相关组织机构工作职责,做好相关工作。
(十二)负责完成上级和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