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预申报2021年普通本科招生计划的通知
各学院:
为科学合理制定学校2021年招生计划,请各学院依据本学院上一年招生计划、录取分数、毕业生就业、师资队伍、教学管理和学生管理等实际情况,统筹考虑专业的结构、布局、数量和规模,申报本学院2021年普通本科招生计划,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根据学校本科专业优化调整与建设发展总体思路,学校2021年招生总体规模保持不变。
2.按照学校《关于下发<内蒙古工业大学本科专业分类建设与优化调整方案>的通知》(内工大 校发【2019】64号)要求设置招生专业。
3.标准班容量按40人分配,班级数量按双数规划,有特殊情况不能满足此项要求的,须另附材料做出详细说明。
4.2021年新增八个高考综合改革省份,至此我校在浙江、天津、山东、海南、河北、辽宁、江苏、福建、湖北、湖南、广东、重庆共12个高考综合改革省份招生。在这些省份设置招生计划的专业,原则上学校参考各学院相关专业2018年在浙江招生专业选考科目设置高考综合改革省份选考科目。2019年后新设专业需另附材料说明相关选考科目要求(参考《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普通高校本科招生专业选考科目要求指引(3+1+2模式)>的通知》,见附件),以备学校后续设置分省招生计划使用。
5.各学院在2020年3月2日(17:00前)填写纸质版《内蒙古工业大学2021年预申报招生计划统计表》(见附件)及相关说明材料,由学院院长签字盖章后交招生就业处招生管理中心,电子版发招生管理中心工作人员OA协同,联系人:王步元,联系电话:6576346。
招生就业处汇总各学院预申报的招生计划及建议后,与各学院及相关部门进行研究,最终提出学校2021年预计招生计划,提交学校招生委员会审批。
特此通知
附件1:内蒙古工业大学2021年预申报招生计划统计表
附件2: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普通高校本科招生专业选考科目要求指引(3+1+2 模式)》的通知
内蒙古工业大学招生就业处
2021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