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党委、政府、教育厅关于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决策部署,按照《教育部应对新冠肺炎疫情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疫情防控常态化条件下高校毕业生校园招聘活动的通知》和《关于印发高等学校、中小学校和托幼机构秋冬季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技术方案的通知》精神要求,在持续推进“线上”招聘的同时,充分发挥校园市场的主体作用,全面开展线下校园招聘活动,确保我校就业工作安全、稳定、有序进行,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招聘活动形式及工作安排
(一)线下招聘会(双选会)
1.参会方式:招就处以函电等形式有针对性的邀请相关用人单位来校招聘。
2.活动时间拟定于:每周四下午14:30—16:30
3.活动地点:新城校区招就处院内户外场地进行。
4.活动规模:每校区同时参加活动的用人单位数量控制在30家以内。
5.活动人数:用人单位参会人员每家限定2人以内;会场内参会学生人数限定在200人以内,其余人员在会场外间隔一米排队,分时段、分批次进入会场。
6.会场布置:学校为每家参会单位提供一个帐篷、一套招聘桌椅、一张招聘海报和水、笔等;会场内每家用人单位招聘展位前参与应聘学生限定在1人以内,纵向排队应聘,前后保持1米间距,招聘展位前设置“一米线”标志。
7.招生就业处负责招聘会场的防控管理,会后进行全面清洁消毒,做好消毒记录。
(二)专场招聘(宣讲)会
1.参会方式:用人单位通过邮件提出申请,招就处根据用人单位需求,申请宣讲教室或报告厅,安排入校宣讲。
2.活动时间:每周一至周五全天。
3.活动地点:新城校区、金川校区教室或报告厅。
4.活动规模:每间教室一家用人单位进行宣讲。
5.活动人数:每家用人单位参会人员限定4人以内;学生人数限定在200人以内。
(三)用人单位开展面试
1.面试场地:
新城校区:招生就业处202、203室以及全校范围内的教室或报告厅。
金川校区:金川校区教室
2.面试人数:每间面试教室内总人数限定5人。
二、用人单位进校招聘防控管理要求
1.用人单位申请进校招聘时,必须出具资质证明材料。严禁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单位和未经批准的劳务中介机构进校招聘。
2.每家用人单位入校招聘人员线下招聘会(双选会)不超过2人,专场招聘会(宣讲会)不超过4人。
3.用人单位应如实提供企业情况,招聘岗位的数量、条件、待遇等相关信息,配合校方做好招聘前的宣传工作。
4.经学校审核通过后,用人单位参会人员持盖单位公章的《校内专场招聘回执单》、参会人员身份证复印件和进校前14天的出行轨迹(通过手机短信、社区疫情管理工具及同行查询工具查询)和实时更新的健康码到校参会。
5.用人单位参会人员由我校东南门,登记测温、查验健康码后进入。
6.用人单位参会人员到达招聘会、宣讲会现场要按照招聘场地指定路线进入会场,并出示参会相关材料,与招聘工作人员联系登记签到。
7.用人单位参会人员要全程配带一次性医用口罩,与学生互动交流时保持安全防控距离。
8.用人单位参会人员应积极协助校方做好招聘现场的安全保障工作,遵守学校校园管理规定,维护正常教学秩序,服从招生就业处的统一安排,杜绝一切存在安全隐患的行为。
9.禁止用人单位未经批准擅自张贴、悬挂和搭建各种宣传用品。
10.招聘会举办当日近14天内有到过中高风险等级地区的用人单位不准入校。
三、毕业生求职应聘防控管理要求
1.毕业生应积极参加校园招聘活动,服从现场工作人员的安排。
2.所有参会毕业生要全程配带一次性医用口罩,与用人单位交流时自觉保持安全距离。
3.遵守会场秩序,不聚集、不滞留,在应聘结束后尽快离开招聘现场。
4.招聘会举办当日近14天内有到过中高风险等级地区的毕业生暂时不接待参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