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2023年度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
和先进个人名单进行公示的公告
按照《关于推荐评选我校2023年度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招就字〔2023〕25号),组织开展了评选工作。经过学院申报、审核,招生就业处评选、复审,校就业工作领导小组会12月19日审议,校长办公会12月20日通过,决定评选资源与环境工程学院等6个学院为就业工作先进集体;杨枫等27名教师为就业工作先进个人。
一、公示名单
(一)就业工作先进集体(6个)
资源与环境工程学院、建筑学院、电力学院、轻工与纺织学院、数据科学与应用学院、机械工程学院。
(二)就业工作先进个人(27名)
杨 枫 刘 岩 |
机械工程学院 |
许 瞳 李彦杰 |
化工学院 |
陈 辉 郭锦涛 |
能源与动力工程学院 |
乔新春 |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
范会明 石东升 |
土木工程学院 |
戚伟世 |
信息工程学院 |
杨 旭 |
电力学院 |
李 强 |
理学院 |
徐德生 邹 斌 |
经济管理学院 |
李育石 |
外国语学院 |
胡晓海 |
建筑学院 |
王春林 |
人文学院 |
丁志明 |
轻工与纺织学院 |
刘 欢 |
资源与环境工程学院 |
何建东 |
航空学院 |
王永生 |
数据科学与应用学院 |
贺志兵 |
马克思主义学院 |
吴晓妹 |
党委组织部 |
刘宏芳 |
党委学生工作部 |
李 娜 |
团委 |
刘 奕 |
招生就业处 |
熊 伟 |
大学生创新创业中心(创新创业学院) |
二、公示时间
2023年12月20日-12月22日
三、受理方式
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访、来函、电话等形式反映公示对象的有关情况和问题。对所反映的问题应提供调查的证明人以及其他有关线索,对反映问题者和所反映的问题将严格保密。
公示办公室设在招生就业处(新城校区科创大厦8楼)
受理时间:8:30-11:30 15:00-17:00
电 话:6576029
内蒙古工业大学招生就业处
2023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