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下发《内蒙古工业大学2024年普通本科招生录取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
  • 2024年07月03日 09:15  来源: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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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内工大  招就字〔20248

     

    关于下发《内蒙古工业大学2024年普通本科

    招生录取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部门:

    经学校研究,现将《内蒙古工业大学2024年普通本科招生录取工作实施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学习领会,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内蒙古工业大学招生委员会本科生招生办公室

                   内蒙古工业大学招生就业处

                   2024年7月2日


    内蒙古工业大学2024年普通本科

    招生录取工作实施办法

    为确保2024年学校普通本科招生录取工作有序、规范、公正、公开,根据教育部、自治区高校招生委员会及内蒙古自治区教育考试院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招生录取工作机构及职责

    根据教育部、自治区教育考试院有关规定,在学校招生委员会领导下开展普通本科招生录取工作,录取工作期间成立招生录取工作小组。

    (一)工作职责:

    1.招生录取工作小组全面负责招生录取工作;

    2.研究划定投档比例;

    3.研究确定档案分发;

    4.研究确定档案管理、调整;

    5.根据投档情况集体研究确定各省、市、自治区平行分录取规则;

    6.研究确定录取新生名单及退档名单;

    7.如遇突发事件,必须第一时间向学校招生委员会汇报。

    (二)议事规则

    1.坚持依法公开的原则、坚持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坚持简易方便的原则;

    2.议事范围为工作职责中需要集体研究确定的内容及上级教育招生部门提出的复议要求或录取中的特殊问题;

    3.对研究的问题有不同意见时,采取投票表决方式决定。与会人员在充分讨论的基础上,以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一人一票,逐人票决,投票后进行现场计票,当场公布结果;

    4.会议记录归档保存。

    (三)招生录取工作小组下设各工作组:

    1.招生录检组

    工作职责:

    1)核对录取环节中各省分专业分科类招生计划;

    2)负责各地区批次投档比例的设定,考生电子档案确认、审核,录取及退档考生名单的确认及录取考生的分班等工作;

    3)负责录取通知书等材料的核对、用印及邮寄,负责分学院、分专业录取信息统计,录取名册的收取、审核与存档工作;

    4)负责录取期间与各招生地区招办协调录取工作小组确定的有关事宜,及时通报各招生地区招办对学校录取情况的反馈意见;

    5)负责各级招生主管部门和新闻单位及学校领导赴招生现场视察、采访的接待工作。

    2.网络保障组

    工作职责:

    确保招生录取期间网络的畅通,负责网络故障的排除,维护网络安全。

    3.安全保卫组

    工作职责:

    负责招生录取现场的安全保卫工作,保证招生现场正常的工作秩序,除佩带工作人员证件的招生人员外,其他人员严禁进入录取现场。

    4.后勤保障组

    工作职责:

    确保招生录取期间录取机房电力供应;其他后勤服务保障。

    5. 招飞录取组

    工作职责:

    据招飞选拔阶段确定的合格名单和招飞相关标准,配合招生录检组完成相关招飞专业考生电子档案的审阅及录取工作;完成招飞录取结果的公示及相关后续事宜。

    6.监督工作组

    工作职责:

    监督检查国家招生录取政策、法规、制度和纪律在招生录取工作过程的贯彻执行情况;监督招生录取工作小组及其工作人员依法行政、履行职责的情况;受理涉及违反国家招生政策、法规、制度、纪律的投诉和举报,督促或会同有关部门进行调查,并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二、录取工作流程

    (一)核对各批次科类招生计划;

    (二)根据自治区教育考试院要求提交各批次投档比例;

    (三)各批次各志愿投档后,组长机操作员首先打印录取进程表;统计分专业各志愿报考投档情况;

    (四)组长机操作员按招生章程及录取实施细则预分专业,经招生录检组组长审核后投放到组员机;

    (五)各组员机操作员根据体检标准、政审标准、单科成绩、外语语种等要求审核考生电子档案;

    (六)组长机操作员确定录取新生名单,经招生录检组组长审核无疑义后,按规定时间上传提交本批次电子数据;

    (七)各批次录取结束后,按规定时间进行新生录取相关的数据复制备份,未经允许,不得复制其它电子信息数据。

    三、招生录取工作公开事项及方式

    (一)录取结果公开。

    被学校录取的考生,个人录取信息(包括批次、科类、类型、院校、专业)通过自治区招生考试信息网向社会公开;学校分批次、分科类录取分数通过学校网站向社会公布。

    (二)咨询及申诉渠道公开。

    学校招生咨询电话、招办网址通过学校网站、宣传栏、招生宣传材料向社会公布。

    四、招生录取工作纪律

    (一)录取工作纪律

    1.招生录取人员不得向考生及其家长、亲属或朋友许愿录取。

    2.招生录取人员不得向考生及其家长、亲属或朋友索取“活动费”、“好处费”,接受礼品。

    3.招生录取工作实行“封闭式”管理,录取场所建立门卫值班制度,工作人员一律凭“内蒙古工业大学招生录取工作证”进入录取工作场所。

    4.组长机房操作人员只允许操作指定的计算机,其他机器未经许可不得擅自操作。

    5.录取结果由录检组组长审核,招生录取工作小组负责人审批后由组长机操作员提交,其他人员不得提交录取结果。

    6.招生录取人员在每批次投档后至提交前不得以任何方式与考生、考生家长、考生亲属联系;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外泄露录取工作情况。

    7.录取人员不得擅自领取考生的录取通知书。

    8.组长机房为招生录取工作小组办公地点,其他人员未经允许不得入内。

    9.招生录取工作人员要严守岗位,不许围观、干涉其他工作人员的正常工作。

    10.安全保卫人员不得进入招生录取现场;网络保障人员在非排除故障期间,不得进入组长机房和招生录取工作室。

    (二)违纪处理

    1.凡违反本条例,但尚未造成严重后果者,由招生录取工作小组给予批评教育。

    2.凡违反本条例,给录取工作造成严重后果者,责令其立即离开录取现场,由本人所属单位批评教育,写出书面检查,经所属单位审核后交招生录取工作小组。

    3.违反学校有关规定的,由学校有关部门根据情节给予相应处理。

    4.触犯国家法律法规者,交由有关部门处理,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五、其他

    (一)招生录取工作人员的确定

    1.招生录检人员、纪检监察人员、网络保障及计算机系统维护人员、安全保卫人员须作风正派、责任心强。

    2.遇有子女当年参加学校相关批次录取的教师,不得参加当年相应批次的招生录取工作。

    (二)招生录取其他相关事项

    1.招生录取材料

    录取通知书、录取通知书专用信封、新生入学须知、校园一卡通、入伍宣传材料、生源地贷款材料及其他学生资助材料。

    2.招生录取场所及设备

    1)招生录取组长机房、组员机房;

    2)招生录取电力、设备:电力供应、服务器、网络系统、计算机、打印机、传真机、专用电话等。

    3.招生录取数据

    规范2024级新生校内数据字典,招生录取期间至少明确专业、班级、学费及宿舍等相关新生代码,明确新生学号、班号等数据生成规则。

     

     

     

    附件:内蒙古工业大学2024年招生录取工作机构及人员安排
    附件:

    内蒙古工业大学2024年招生录取

    工作机构及人员安排

    在学校招生委员会统一领导和在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下,招生录取工作期间成立招生录取工作小组:

    招生录取工作小组:

     长:白朴存

     员:李利军、于立群、任东明、黄喜平、陈博、郭俊宏

    下设各工作组人员安排:

    一、招生录检组:

     长:于立群

     员:张甫先、王步元

    二、网络保障组:

     长:陈博

     员:颜培志

    三、安全保卫组:

     长:任东明

     员:唐正魁

    四、后勤保障组:

     长:黄喜平

     员:李志军

     

    五、招飞录取组

     长:郭俊宏

     员:吴斌、李海鹏、蔡进

    六、监督工作组:

     长:曙光

     员:刘奕

     

     

     

     

     

     

     

     

     

     

     

     

     

     

     

    内蒙古工业大学招生就业处              2024年7月2日制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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